两年前,我离开了。
第一,不想为了那已经不可能再提高的薪水苦苦挣扎。
第二,不想再为了想要拿连续年假而为难老板。
第三。。。第四。。。第五。。。第。。。。
上个星期,我以为朋友是跟我开玩笑的,他说“你的老板想找你回来工作”。在半信半疑的情况下,我答应这个星期去找他吃饭,顺便了解一下发生了什么事。
见到老板后,他就跟我聊了起来。他先把他要给我的工作一一说明以后,他就问我,我的要求是什么?我其实没有什么要求也~但是我倒是很想知道,他能给我什么。所以,我等他说了。他说,就我离开时的salary+RM200+RM100 Allowance。
说真的,我对他给我的答案觉得还蛮失望的。在我们的对谈中,我了解到,除了工作量比以前大以外,我还必须在那里工作至少一年。一年的时间,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的。这样的薪水,还要关我一年?!若答应了,我就连辞职的自由都没有了,我还真的需要时间去“慢慢考虑”。
当时的我还没有发现原来薪水是减了,在驾车回来的路途中,才发现咱们都忘了。是的,咱们都忘了,他以前还有给我接近RM300的Allowance也。询问同事的意见时,才发现原来老板这两年都没有给他们起过薪水。至于请假方面的问题,同事只是干笑了两声,呵呵。
离开,是因为他给的薪水留不住我。现在叫我回去,给的薪水却比以前少?!
3 条评论:
这年头,
钱难赚啊!加油啦!
最后,我还是拒绝了他的“好意”。
我要在休息3个月,他说他希望9月的时候,会等到我给他的好消息。。。
呵呵~那就九月在说咯~
跟我之前的情况一样,公司有问题的时候,停止运作两个月,那时候跟旧上司喝杯茶,就直接聊要不要回去的事情,结果ler……他给我的薪水比之前刚离开,后来差点又回去的薪水offer还要少……有咋到很够力一下……四年前是1600的offer,四年后还是一样,有够力SALAH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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